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不断优化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人数共26名,详见附件1《普定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既往从业期间未发生过医疗责任事故。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1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及副高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1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及正高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73年11月12日及以后出生)。根据工作需要需进一步放宽年龄限制的,需保证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存年限不少于15年。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5.报考专业技术岗位按照岗位所需的条件在2024年12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规培合格证等资质证书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考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18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普定县中医医院行政楼二楼人事科
3.报名咨询电话:0851-38221609
4.现场报名材料
报名表1张(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以及对应职位所需相关资料原件审查,并交复印件留存。
5.资格审查
审核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并当场反馈审核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一次性说明理由。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
(二)考核(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核(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设置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需求数按面试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医院由我院指定并在规定时间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考察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政治标准和专业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个人诚信等作为重要考察内容。在考察中发现考察人选属《招聘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报名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75分及以上考生中按照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最多2次的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五、公示及聘用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接到问题反映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医院管理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者,经院长办公会、院党委会审议研究通过,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经查实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薪酬待遇
(一)报考普定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岗位的,工资待遇按照《普定县中医医院·普定县妇幼保健院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普定县中医医院·普定县妇幼保健院人才引进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版)》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1.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临床医师参照同级别在编人员工资水平执行。其他人员按照《普定县中医医院·普定县妇幼保健院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执行。
3.医院对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研究生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者均发放就业安家补助,具体发放标准按照《普定县中医医院·普定县妇幼保健院人才引进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版)》执行。
(二)报考普定县中医医院各医共体分院岗位的,薪酬待遇按照各分院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管理方案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由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将通过“普定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或电话通知本人,请考生密切注意。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我院联系不上本人情形的,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我院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普定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2.普定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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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定县中医医院
2024年11月12日